主要函数

1。 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和工业园区 庆和省(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是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下属机构,对 履行直接国家管理职能k 经济区 Van Phong (KKT)及其他 k 工业园区根据政府2022年5月28日第35/2022/ND-CP号法令 关于工业园区和经济区管理的规定 庆和省(工业园区) (简称第35/2022/ND-CP号法令)、 管理和组织为经济区企业提供与投资活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公共行政服务和其他支持服务的职能以及 庆和省工业园区。

2。管理委员会由总理决定设立,接受省人民委员会的组织、人员配置、计划、工作计划和业务预算的指导和管理;接受相关行业、领域管理部委及部级机构的专业指导、指导和检查;负责与省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构密切协调经济区、工业园区管理工作;履行省人民委员会下放和授权的专门机构的职责;根据第35/2022/ND-CP号法令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省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构的职责。

3。管理委员会具有法律地位;在国库 province 开设的账户;工作场所;印有国徽的印章;使用国家预算按年度计划划拨的国家行政管理资金、公共服务活动和发展投资资金 按照国家主管机构规定的其他资金来源。

4。管理委员会根据 No. 号法令规定的国家主管机构的权力下放和授权履行任务和权力。 35/2022/ND-CP 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款.

主要任务

1。 执行 、权力 ,如 第1条、第2条(与外籍工人有关的任务除外)、第4条 第 68 条法令第 35/2022/ND-CP

a) 参与意见,制定并报各部委、部级机关、省级人民委员会批准并组织实施下列工作

- 参与各部委、部级机构和省级人民委员会的意见,制定与经济特区和工业园区相关的法律文件、政策和系统发展规划(根据要求);

- 牵头协调有关机构制定与省人委直属专门机构或有关机构按照单一窗口、联动一站式机制落实分配任务和权限的规定,报省人委批准。浏览;

- 主持并协调相关机构和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分区的任务和计划、调整这些计划的任务和计划;

- 制定经济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发展规划、方案,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 综合和评估经济区和工业区的劳动力需求,与国家主管机构协调向经济区和工业区的企业提供劳动力;

- 管理委员会的预算概算、公共运营资金和年度发展投资资金以及其他资金来源(如有)根据国家预算法、公共投资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提交国家主管机关批准;

- 配合有关机构组织投资项目的技术鉴定,评估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对企业投资项目、研发活动和技术应用中的技术进行检查、控制和转让。

b) 具体任务如下

- 管理、宣传、指导、检查、监督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法规、制度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经济区、工业园区相关规划的实施浏览;

- 在管理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对经济区和工业园区的投资项目,按照投资法的规定,履行投资登记机关和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任务;

- 对经济区、工业园区内按规定下放管理的项目和建设工程进行工程评审和设计、施工概算;

- 根据商法规定,颁发、重新颁发、调整、延长、吊销设立代表机构的许可证以及终止总部设在经济区和工业园区的外国组织和贸易商代表机构的业务;

- 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落实管理委员会的环境保护责任;

- 接收实施投资项目以在经济区内建设和运营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功能区的投资者的价格等级和基础设施使用费登记;

- 检查、监督和评估投资政策批准决定中规定的投资目标的实施情况;

- 配合公安机关及其他主管机关和单位检查维护安全、秩序和防火防爆工作;

- 解决经济区、工业园区投资者的困难和问题;

- 接收经济区、工业区企业统计报告、财务报告;

- 配合财政部建设和管理全国经济区、工业区信息系统;

- 每季度、每年向财政部和省人民委员会报告经营情况;

- 为经济区、工业区企业相互联系、合作提供支持和信息;

- 履行省人民委员会所属专门劳动机构的多项任务和职权;

- 组织经济区、工业园区企业竞赛奖励活动;

- 检查和解决投诉和举报,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和消极现象;

- 按照法律、省人民委员会规定执行任务;

- 履行为省人民委员会提供建议和帮助制定规划、管理和支持转型的联络点;

- 执行规定的其他任务和权力。

2。第 35/2022/ND-CP

号法令第 69 条规定的任务

a) 组织准备并报省人民委员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 经济区边界扩大和调整项目;

- 经济区任务和总体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项目;

b) 制定并报各部委、部级机构和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 协调相关机构和组织制定和调整经济区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 制定任务和分区规划、经济区功能区详细规划;

- 经济区发展年度和五年规划;

- 投资项目及开发投资资本计划清单;

- 制定经济区适用的价格框架和收费;

c) 管理委员会指导或组织任务的实施

- 颁发、补发、修改、补充和延长代表处设立许可证;

- 聘请国内外顾问进行招商咨询服务;

- 使用公共投资资金的 B 组和 C 组项目的投资决策;

- 拟建项目清单、投资者遴选机构;

- 管理和使用投资资金来源以发展所辖经济区;

- 主持并协调有关机构进行建筑系统的维护和修理;

- 配合单位和组织做好补偿和清理工作;

- 与地方当局和相关机构协调,确保经济区的运营。

3。 其他任务:

a) 履行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任务;

b) 执行第 35/2022/ND-CP 号法令第 36 条和第 40 条规定的任务.

4。执行下放、授权的任务和省人民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根据第35/2022/ND-CP号法令第68条第3款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分散和授权的任务,但接受经济区和工业园区企业关于越南工人无法胜任的每个职位需要使用外国工人的说明报告的内容除外;同时,完成省人民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5。管理委员会是管理庆和省经济区和工业园区投资活动的核心机构

各部委、部级机构和地方国家管理机构在经济特区和工业园区执行专业任务时,负责与管理委员会协调和协商,以确保统一的国家管理